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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暨各县(市、区)法治办主任会议

发布时间:2012-04-05 00:00

 

我市召开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

暨各县(市、区)法治办主任会议

 

本网讯 41上午,我市召开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暨各县(市、区)法治办主任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葛长伟作重要讲话。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江凌主持。市领导邓光荣、梁志强、黄兆芬、肖文、周细牛、何国森、谭炳和以及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各县(市、区)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省各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主任会议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清远市2012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清远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报告工作制度》,研究部署依法治市工作。

会上,葛长伟就我市依法治市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牢固树立依法治市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二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三是努力践行执法为民,大力推进公正司法;四是加强创建法治城市,建设清远法治文化;五是依法化解基层矛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葛长伟强调:今年要结合三打两建工作加强市场体制建设,完善市场监管体系,突出建设社会诚信体系,不断改善市场环境,促使市场主体能够在公平竞争的法治化前提下实现利益最大化,要公正合理地调整各个阶层、群体、集团的利益关系,用法律制度预防和破除既得利益格局的形成。要依法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确保公共利益在博弈中形成共识,正确对待利益多元化趋势,依法构建利益和谐格局。要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和制度,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为发展清远经济和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张永成)

来源:市人大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