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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入私人会所”提法之榷

发布时间:2014-07-08 00:00

“不出入私人会所”提法之榷

 

李两平

 

在某教育实践活动中,要求当官的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郑重作出公开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乍看了得:严格廉洁正风”……细酌却为用词不当、有犯逻辑错误之嫌。故咬文嚼字商榷于下:

首先,诸君请明鉴,卑人并非对上级禁止官员混迹私人会所有意见,更无反对意思,相反,对此禁令举双手赞成。因为,私人会所的确是个容易滋生腐败的场地,作为人民公仆的官员的确不应混迹。再说,本人不是什么官,混私人会所机会可谓为零,故禁不禁似乎与己无关,哪有异议反对道理?!

其次,我要商榷的是那个禁令承诺口号的逻辑错误问题。你看,不出入私人会所……”,如此提法是不是个逻辑错误病句逻辑错误在哪?我以为,不入是对的,即禁止进入私人会所。然而,不出行吗?你禁入不就行了吗,干嘛去禁出?既然不入,那还有什么不出?!如果万一某位一不小心了,还不出吗?不能,那是不是只能永远在私人会所里终身?唉,不了,这私人会所也实在太危险啊!可见,那个禁令承诺口号的逻辑错误就在于那个字。不出入,两层意思:不出不入。不给也不给,这不是不符合逻辑吗?!正确的逻辑应该是,先有,后有,没哪来,有不出?!可见,不出入私人会所……”的提法是犯了逻辑错误的。这种明显犯了逻辑错误病句口号,怎么能拿上某教育实践活动这种严肃、重要的场面来,实在是一大洋相,应当矫正。

综上,我以为,禁止官员进入私人会所完全正确,非常必要。然正确的、符合逻辑的承诺口号提法应当是:不进入私人会所……”而非不出入私人会所……”。官们,提口号、定禁令用语一定要搞规范点、标准点,要力避犯逻辑错误呵,不可存有歧义啊!诸君以为如何?

 

(作者单位职务:阳山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来源:阳山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