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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在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

发布时间:2015-01-31 00:00

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5129在清远市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邓光荣

 

各位代表:

我受清远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改革发展大局,依法行使职权,积极探索实践,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我市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年来,共召开主任会议16次,常委会会议9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1项,开展专题询问1项,组织执法检查2项,听取和审议专题调研报告9项,开展有关人大工作视察、调研63次,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立法调研和专题调研15项,顺利完成了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坚持围绕中心,依法行使决定职权

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审计工作、经济运行、城市近期建设规划、食品安全等专项报告,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作出决议决定,全力推进我市科学发展。并就清远市与韩国群山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作出相关决定,提升我市对外辐射力、影响力和知名度。在多次调研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清远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对重大事项的范围和工作程序进行了界定和规范;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稿)》,正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拟提请市委审定。

二、坚持以民为本,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认真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常委会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禁毒法开展执法检查,确保了相关法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在大气污染防治法检查中,对区域联防联治机制不完善、环保监管手段落后、部分企业环保意识薄弱等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出台了《清远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投入专项资金对我市大气重污染成因进行分析与研究,进一步加强自动监测示范站建设。在禁毒法检查中,对涉毒违法犯罪形势严峻、基层社区戒毒与康复工作推进缓慢等问题,建议市政府认真研究,探索建立专门戒毒医院或在戒毒场所开辟专门区域,解决特殊高危吸毒人群送戒难、戒治难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常委会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民生问题,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11个专项工作报告,涉及社保基金征集管理和使用、代表建议办理、法院民事执行、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等。对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做到会前充分调研,会中认真审议,会后跟踪落实,提高了审议质量和监督实效。常委会首次以专题询问的形式,听取和审议了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督促政府建立食品黑名单制度等,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对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进展情况和4件代表建议重点督办落实情况,组织人大代表专业小组开展实地调研,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政府加快工作进度。通过对市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审议,促使法院系统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行业务水平。通过对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的审议,促使检察机关进一步保持反腐肃贪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好贪污贿赂犯罪的预防工作。

认真开展专题调研,保障改善民生常委会围绕全市大局和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热点问题,对我市林业生态建设、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和市场监管体系及营商环境建设、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华侨农场改革发展、县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等9项内容进行专题调研,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务实为民。如,针对我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滞后、财政投入不足、设施布点不均衡等问题,建议政府加大投入,统筹规划,倒排时间表,保障建设任务早日完成。针对我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进展缓慢、资金缺口较大、参与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建议市政府积极筹措资金,理顺管理体制,切实解决社会关切的垃圾围城垃圾围村问题。常委会通过组织省市人大代表对清连二级公路(S114线)连续6年多达10次进行调研和视察,开展监督工作回头看,使这条贯穿三个县(市)14个乡镇涉及100多万人口的民生路,经过多方协作配合,去年促成全面进行大修,并将纳入国道管理,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常委会进一步完善人大信访工作制度,对一般案件及时转办,重点案件由常委会分管领导重点督办。一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232件,接待群众来访2752人(次),为保障群众合理诉求,建设平安清远发挥了作用。同时,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县、镇、村开展新信访条例的宣讲和实施试点工作,提高了人民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意识。

三、坚持依法依规,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干部的统一,实行党委推荐由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任前由市委组织部门向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党员通报情况的制度,依照法定程序行使人事任免权。一是把好任前关。对任免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由提请机关向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作有关情况介绍,让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了解拟任人员的基本情况。二是把好任命关。组织拟任命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供职承诺、现场颁发任命书,增强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把好任后日常监督关。市人大常委会更加注重从制度层面,加强对人大任命干部的工作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会议请假制度,对无故缺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一府两院主要负责人进行公开通报,进一步增强了任命人员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一年来,常委会先后任免本会机关和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人(次)。

四、坚持创新求实,积极推进代表工作

加强代表培训和履职宣传工作常委会就代表如何提高撰写议案建议质量、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审议财政预算报告等,举办有针对性的培训班,努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代表反映效果很好。常委会十分注重加强对代表的履职宣传,与媒体合作开设代表风采专栏,闭会期间采访报道50多位人大代表,激发了代表依法履职的热情。

加强代表联络和服务工作完善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意见》,加强闭会期间常委会领导与人大代表和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经常性联系。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听取代表和群众意见,联系走访基层代表130多人(次)。认真做好代表服务工作,安排专项经费,为代表订阅人大刊物等政情资料,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

加强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认真协助省人大常委会组织我市选出的省人大代表,对林业生态建设、中小河流整治、广清城轨建设等进行调研和视察,形成报告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参考。在开展一年一度代表约见市长的基础上,首次延伸开展了代表约见政府部门负责人活动,代表与政府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直面交流,沟通情况,增强互动,有力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注重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旁听法院庭审、检察院公诉等活动,搭建了代表议政督政的平台。

加强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常委会通过召开交办会、组织代表跟踪检查、确定重点督办建议、召开现场督办会、公开代表不满意建议答复结果等方式,努力提高办理实效。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河道管理整治力度》、《加强城市交通秩序管理和运营摩托车管理》等4件建议列为重点督办建议后,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及时出台相关意见,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对社会特别关注的代表建议实行现场督办,效果明显,人民群众为此而点赞。如去年312日,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了解到廖薇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的要求在清城中学路口增设红绿灯的建议并未得到落实的情况后,及时召集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市政府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前往清城中学路口进行现场督办,促使政府相关部门当天及时设置临时红绿灯,11月中旬固定红绿灯已建成使用。

五、坚持完善机制,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聚焦四风问题,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切实做好对照检查。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整风的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大排查、大清扫,切实促进常委会领导班子建设。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和目标,着力在整改落实、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促使人大机关作风得到明显好转。

加强效能建设,完善机关长效机制一是抓好制度建设。结合人大实际,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的要求,及时制定和修订人大工作和机关管理制度达31项,使人大工作进一步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对机关人、财、物的管理,严格按照标准调整办公用房,努力压缩三公经费,健全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三是完善机关信息化平台建设。首次建立起基层省人大代表与省人大常委会在线交流平台,实现了基层人大代表与省、市、县人大常委会的在线互动交流。四是认真做好驻村帮扶工作。常委会领导多次深入佛冈县水头镇西田村挂扶点实地调研,积极为群众脱贫致富出谋划策,筹集70多万元支持西田村发展集体经济、资助贫困学生等,得到群众好评。

注重理论研究和学习宣传,做好人大基础性工作常委会十分重视人大理论研究和学习宣传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去年有11篇作品获省级理论成果和新闻成果奖,有690多篇稿件被国家、省、市刊物采用;市人大办公室被评为全省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认真办好《清远人大》刊物和网站,充分发挥其社会公开、网络问政的作用。举办了市第五届人大新闻奖评选和全市人大宣传工作会议,形成了与媒体合作、与县级人大共建的大宣传工作格局。常委会认真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和人大业务学习,尤其是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及纪律教育月等政治理论和廉政学习,努力营造尚学求实、廉洁从政的学习氛围。

同时,常委会高度重视对外工作联系与交流,先后接待外国社团及省内外人大来访15153人(次)。组织调研组带着专门议题到兄弟市开展人大工作调研与交流,学习借鉴外地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我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注入了活力。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在依法治市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全面推进法治清远建设。认真开展运用法治手段化解基层矛盾试点工作,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取得新的进展,阳光法治法治惠民主题实践活动取得良好成效。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举办了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首个国家宪法日系列法律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各位代表,我们在探索中实践,在实践中前进,回顾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走过的历程,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人大工作应坚持做到“五个必须”: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不能有丝毫动摇。要在党的领导下发挥好人大的职能作用,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使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我市得到正确施行。

必须紧扣民生主题,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常委会要坚持以人为本,围绕发展大局和民生热点问题,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与改革发展要求同向而行,与人民群众愿望同心合拍,积极运用民主和法治的手段化解发展中的难题,形成强大合力,进一步彰显人大制度优势和人大工作特色。

必须依法行使职权,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常委会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职权,正确处理好人大与一府两院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工作中,要做到支持不代替、监督不缺位、履职不越位,寓监督于支持之中,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确保法律得到有效施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必须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推进人大工作顺利开展。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是受人民委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主体。常委会要加强代表工作,积极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创造条件,使人大代表在监督、重大事项决策、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实践表明,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也是人大工作顺利开展的源泉和动力。

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做到与时俱进。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必须把握时代脉搏,紧跟时代步伐,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善于运用改革的办法和创新的举措,加强学习和培训,切实提升人大队伍素质;加强制度的完善和建设,切实做到有章可循;加强机关内部约束和管理,确保廉政高效。

各位代表,常委会所有成绩的取得,是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一府两院密切配合和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新形势新要求下,还有很多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一是对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监督力度不够,特别是对一些地方、单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监督还不到位,监督实效有待加强;二是常委会如何更好地联系代表和社会各界、代表如何更好地联系群众、代表作用如何更好地发挥仍需进一步探索推进;三是人大机关履职条件和能力亟待提高,自身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要认真研究,下大力气解决。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2015年是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大力推进法治建设,依法行使法定职权,努力发挥人大在我市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一、注重围绕中心工作,确保重大决策贯彻落实

要坚持党的领导,依法行使职权,确保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要紧扣我市实际,对一府两院在谋求发展中的科学决策和合法行为给予大力支持。要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和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重点,如交通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城市扩容提质、重点领域改革工作等,要认真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报告,及时作出决议决定。要切实加强事关民生保障、社会发展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促进我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在法治层面保证重大决策及时得到贯彻落实。要创新工作方式,加强与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特别是要做好广清一体化人大层面工作的对接,发挥好人大在服务发展大局中的促进作用。要进一步完善人事任免工作,建立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公开向宪法宣誓制度。

二、注重改进监督方式,增强人大监督质量和实效

要强化问题意识和群众意识,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以群众利益为依归,把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作为监督切入点,进一步拓宽监督工作渠道,着力提高监督质量和效果。要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监督,推动行政机关严格执行权力清单,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精选监督议题,增强监督的针对性;要加强前期工作调研,尊重客观实际,增强监督的科学性;要注重人大监督效果,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的实效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推进监督工作常态化。要通过开展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质询、备案审查乃至特定问题调查等法定监督方式,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开展好法律监督和专题询问工作对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法律法规在我市得到遵守和执行。加强对政府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维护法制统一。就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询问,今年将我市社会保险工作作为专题询问的主题。

开展好专题调研和专项工作审议对我市中小河流治理及堤围除险加固、公共停车场建设、气象现代化建设、学前教育、民生底线保障、北江航道升级改造、少数民族地区特色村寨建设、社保基金征集管理和使用、市法院落实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市检察院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等,开展调研和审议。探索实施对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提高对财政监督工作的实效性。

做好监督工作回头看完善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根据社会关切和实际需要,对一府两院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2014年度民生实事实施情况、政府办理代表建议情况等,开展监督回头看,确保人大监督取得民众看得见的实效。

三、注重完善代表工作,真正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要切实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更加重视发挥基层代表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拓展代表履职途径,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强代表联络工作,提高代表履职水平要落实好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制度,深入了解代表履职情况,帮助代表解决履职过程中的困难;建立日常工作中的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加强代表履职平台建设,推动在各乡镇、街道和社区设立代表联络室,拓宽代表活动领域;完善服务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各项机制,开展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工作,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水平。

丰富代表活动内容,增强代表工作实效在开展代表约见市长代表约见政府部门负责人的同时,探索开展市长约见代表活动,支持和督促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依法办事、高效行政;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增加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人数;组织代表参与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拓宽代表履职途径;加大代表培训力度,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加大对人大代表的宣传力度,增强代表履职积极性。

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强化跟踪督办工作进一步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明确办理工作责任,严格办理时限,改进代表建议评价方式,把重点放在代表建议办理措施的跟踪落实上,提高办理实效。继续选择代表建议中意见比较集中、社会高度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作为重点建议办理,开展重点建议的持续跟踪督办和回头看视察,及时督查建议办理的落实情况和实际效果。

四、注重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常委会自身建设,是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发挥权力机关作用的重要保证。人大常委会应坚持务实与创新并举,不断加强常委会及机关的自身建设,为提高履职成效奠定坚实的基础。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要健全适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的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完善议事程序和工作规范,提高常委会工作质量和效率。要健全人大工作机构与编制,完善人大工作制度,强化工作执行力,对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要认真跟踪,督促落实。

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增强贯彻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真正听民声、集民智、纳民情,务求做到调研有深度、监督有力度、服务有高度。要加强与县、镇人大工作联系与指导,努力解决乡镇(街道)人大“职务虚化”问题,共同推动地方人大工作与时俱进。要进一步加强人大干部的学习培训,努力实现机关作风新常态,切实提高人大干部履职能力,更好地发挥人大机关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协调的作用。

进一步加强理论宣传工作。围绕新时期人大工作的要求,与时俱进地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研究;加大对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办好人大机关刊物和网站,做好人大工作的社会公开,增强全社会了解人大制度、关心人大工作、支持人大代表的良好氛围。同时,要重视人大的对外联系与交流,善于借鉴,加强探索,切实提高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五、注重发挥主导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要积极发挥在推进依法治市中的主导作用,用法治理念统领人大工作,带头学法用法,严格依法履职,争做法治清远建设的维护者、实践者和推动者;切实树立法治思维,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积极营造法治化发展环境。要充分利用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依法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的有利契机,将立法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争取我市成为全省第一批具有立法权的地级市;要着力加强立法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立法人才的提前规划、及时引进和重点培养,研究建立立法专家顾问、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制度,确保人大在立法选题立项、草案起草、审议表决等立法全过程发挥主导作用。继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我市阳光法治法治惠民主题实践活动向纵深发展;进一步运用法治手段化解基层矛盾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开展撰写《法治清远五年规划(2016—2020)》前期工作;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法制宣传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位代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已经吹响,法治清远建设迈上了新的征程。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清远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开拓进取,奋发有为,锐意探索,勇于担当,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建设幸福美丽清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