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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约见刮起一股常态监督的民主新风

发布时间:2013-10-30 00:00

代表约见刮起一股常态监督的民主新风

 

约见权是人大代表的法定权力。代表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代表可以提出约见本级或者下级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组织人大代表开展约见市长活动,是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创新人大监督方式,丰富代表活动内容,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强力举措。从2009年开始,活动一年开展一次,至今已经五年,已经成为我市人大工作中的一种常态监督方式。可以说,代表约见市长,畅顺了民意,开明了政务,为我们刮起了一股看得见嗅得到的民主新风。

五年来的代表约见市长活动,内容涵盖农村饮用水安全、新农村合作医疗、扶贫双到工作、清连二级公路改造、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市政府办理当年十件民生实事等多个专题。笔者认为,代表约见市长活动,至少形成了三种氛围。一问一答,直面约见,形成了浓厚的民主氛围。人大代表约见市长活动,其实就是一种询问会。专题询问是监督法明确规定的一种法定监督方式。这几年的约见活动,从约见询问的情况看,可以说,作为者的人大代表,真是直言不讳、针砭弊病;作为者的政府正副市长及部门负责人,也是屏息倾听、认真解答。人大代表和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致力于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让人大的审议活动变得更加活跃、更加深入,不仅开启了和谐融洽的民主氛围,也达到了更加有效地研究、分析、推进工作的目的。

政府自我反省,科学决策,形成了依法行政的法治氛围。约见是人大代表通过向市长及部门负责人进行询问,促进政府依法办事、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高效利民、有序运作的过程。就问者而言,约见询问实际就是对政府工作的一种检验和督促;对答者而言,回答代表的提问,体现出的就是政府工作人员对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尊重和负责。这一问一答”,形象的将宪法所设立的政府对人大负责,向人大报告工作,受人大监督这样一种法律关系具体化。从政府来说,约见可以让其自我反省,更加清楚地了解人大及代表们所关心的问题。同时,通过媒体的社会公开,让广大群众知情知政,让政府争取社会更大的理解和支持,从而营造干群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和谐氛围与开明的法治环境。

人大代表积极建言,畅抒己见,形成了为民代言的履职氛围。约见是人大代表通过向市长及部门负责人进行询问,从而达到充分了解政情民情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的监督过程,是依法行使监督权的表现。与一般的询问相比,代表对市长的约见询问,更加严谨规范,更具针对性和法定性。这种约见与询问,给监督权的有效行使顺畅了路径,完善了制度保障,使人大代表为民代言谋利的价值回归真正得以体现。每次的约见活动,双方都是准备充分,做足功课。会上,代表们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积极建言献策,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政府负责人释疑解惑,态度诚恳,耐心应答每一个问题,尽量让代表们加深对政府工作情况的了解。可以说,约见,对代表履职而言,也是一个很大的促进,代表的责任感会更加高涨;对政府行政而言,也拓宽了科学决策的渠道,是政府了解群众需求和满意度的平台,可以让政府更加注重贴近民意,更加注重科学务实,更加注重惠及民生。

(罗志清)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