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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联系市人大代表的制度

发布时间:2013-04-26 00:00

 

清远市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联系市人大代表的制度

 

2013422清远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主任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闭会期间市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同市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及时听取代表的建议和意见、了解代表的履职情况,关心代表的工作和生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根据代表法和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市人大代表工作的办法的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制定市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如下制度:

一、常委会班子成员原则上按联系单位每年联系12名市人大代表。

二、常委会班子成员可采取接待、走访、座谈和电话、信函等方式,与分工联系的代表进行联系。联系主要围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讨论和决定的事项,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与代表交流,开展调查研究,征求代表意见、建议,倾听代表的心声。同时通过各种方式,关心了解代表执行职务及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帮助代表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条件。

三、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常委会班子成员联系代表不少于一次。

四、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对市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可交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处理。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将以代表意见、代表在闭会期间的建议等形式交由有关机关和组织办理,并由常委会相关工委协同负责督促办理单位及时答复代表。

  

常委会班子成员联系市人大代表

 

 

联系安排单位

葛长伟

连山

邓光荣

佛冈

周细牛

清城

温镜潮

阳山

邓三妹

连州

林文钊

清新

龙伙灵

英德

郑远平

连南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