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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五个坚持 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

发布时间:2014-12-02 12:37

把握五个坚持  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  邓光荣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庆祝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为新时期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指明了方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成为了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纲领性文件。刚刚收尾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加强新常态作风建设、坚定群众观念、促进党员干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提供了宝贵的实践成果。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推进我市人大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发展。

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保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符合我国国情、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们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这是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主动加强请示汇报,确保党委的主张和决策得以贯彻执行;要把“党委决策、人大决定、政府执行”有机结合起来,使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及时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有效促进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要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要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依法行使职权,更好地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要把坚持依法治国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作为地方人大工作的主要职责,依法确保法律法规和人大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得到遵守和执行。

二、必须坚持依法履行人大各项职权,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

(一)立足民生热点,强化监督实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加强对‘一府两院’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民生热点难点问题,找准监督工作重点,健全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式,在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调研、视察、询问等监督方式的基础上,敢于善于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手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加强监督工作回头看,及时跟踪监督一府两院对人大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要促进司法机关完善监督机制,着力解决审判、检察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带共性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促进备案审查制度化、规范化,维护法制统一;要坚持和完善公民旁听人代会、常委会会议及人大活动的制度,扩大议事公开化程度。

(二)服务发展大局,探索完善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机制。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要向本级人大报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明确需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提请审议或由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的具体事项;要抓住事关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提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科学性;要对重大事项的范围和工作程序等进行科学的界定和规范,进一步增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市人大常委会已制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草案),正在征求各方意见,准备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三)坚持依法任免,认真行使选举任免权。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的统一,实现党内工作程序与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定工作程序的有机结合。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时,要严把三关:一要严把任前关。由提请机关向主任会议作有关情况介绍,让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了解拟任人员的基本情况。二要严把任命关。提请机关要在会上对拟任命人员作详尽的情况说明;建立选举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原有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职承诺、颁发任命书等程序的基础上,还要公开向宪法宣誓,进一步增强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严把任后关。加强对被任命人员的工作监督,对工作不力或存在较大问题的,可采用专题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进行监督,促使任命人员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真正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四)围绕改革发展,做好立法准备工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我市应把地方立法的准备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加强立法人才培训,做好立法人才储备,在立法机制、机构设置和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学习借鉴外地立法经验,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地方特色,完善立法程序,规范立法工作,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扩大公民参与度,增强立法实效。拥有立法权的连南瑶族自治县和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要进一步完善立法体制和程序,提高立法质量。

三、必须坚持做实代表工作,发挥好代表的主体作用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大工作的主体,是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定要继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不断增强代表工作实效。一是要加强代表培训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对代表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代表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要丰富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除了邀请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外,继续坚持开展好“人大代表约见市长及部门负责人”活动,还可探索开展代表述职评议活动。三是要继续强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真抓好建议办理的督办、检查等工作,提高建议办理的解决率和满意率,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四是要坚持和完善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双联系制度,建立日常工作中的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健全代表联络机构,加强代表履职平台建设,拓宽代表活动领域,充分发挥好代表的主体作用。

四、必须坚持抓好自身建设,激发人大工作的活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优化人大常委会、专门(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完善人大组织制度、工作制度、议事程序。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切实抓好抓实,继续巩固和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一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人大常委会工作制度,从制度层面保障人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完善人大机关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执行力,强化担当意识,提高人大机关工作效能。二是要加强组织和作风建设。逐步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识和年龄结构,提高专职委员比例,提升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加强人大干部培训力度,提高人大干部的工作能力;完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提高常委会机关的履职和服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抓作风建设,把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的成果转化为人大工作的实践成效。三是要加强人大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围绕新时期人大工作的特点与要求,进一步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研究,创新人大宣传工作方式,加大对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关心人大工作、支持代表依法履职的良好氛围。

五、必须坚持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大力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是贯彻实施新时期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基本方略的具体实践,也是地方人大工作的重要课题。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党委领导下,积极发挥人大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坚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在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使职权、严格执法的基础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来抓,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特别是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