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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我市依法治省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候选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13-09-30 17:16

关于推荐我市依法治省先进单位和先进

个人候选名单公示

 

根据省委办《关于评选表彰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精神,经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推荐,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推荐市检察院、英德市司法局参评先进单位,市公安局法制科科长左国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副局长邓伟仕、连南县三江镇塘冲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房永辉(瑶族)参评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办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市机关办公大楼1号楼524

联系电话:3375307(兼传真)

电子邮箱:qysyfzsb@163.com

 

 

 

清远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930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