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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2013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3-05-21 00:00

清远市2013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2013年依法治市工作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实施《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五年规划》),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清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狠抓落实,以加快建设法治社会为目标,以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重点,以依法化解基层矛盾为突破口,加快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进程,为深入实施桥头堡战略,加快转型升级,实现富民强市,努力建设更加幸福美丽的清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加快推进《五年规划》年度工作的实施

1. 开展我市贯彻落实《五年规划》中期检查。今年是实施《五年规划》的第三年,根据省的统一部署和安排,认真做好各项基础性自查工作,以良好成绩迎接省《五年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并在此基础上向省推荐一批认真实施《五年规划》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2. 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建设。完善市、县(市、区)党委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分工负责、工作协调、监督约束等内部制度建设,总结市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典型事例和不依法办事的教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建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工作运行机制。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把依法办事、遵守法律情况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注重培养和使用具有良好法治素养的干部,为我市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人才支撑。继续深入开展正风行动,坚决整治慵懒散奢软等不良风气,形成具有清远特色的治庸问责长效机制。

3. 重点探索解决信闹访不信法律问题。着力创建平安清远,探索运用法律手段强化社会管理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法律法规为主渠道、其他手段协调配合的管理体系。继续开展在本行政区域内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试点,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并逐步推广。在基层探索建立统一受理群众诉求平台和信息共享平台,整合调解、行政复议、仲裁、诉讼、信访等资源,强化在法治平台上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依法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减少和防止信闹访不信法律的现象发生。

   4. 不断推进法治创建活动。按照省关于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道)、法治村居(社区)、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治企等考评办法和考评标准,将法治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上半年组织对部分市直单位、县(市、区)贯彻落实《五年规划》情况进行调研,发挥佛冈县、清城区等全国、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示范作用,不断推进我市法治创建活动。

    5. 深入推进基层组织自治模式改革。按照《五年规划》关于推进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理顺政府与城乡自治组织关系的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完善村级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部署,着力强化群众的主体地位,大力推进基层组织管理创新。

二、以建设法治政府为依归,加快推进严格执法

6. 健全和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审查工作。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示范点建设,建立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系统,加强对行政机关发布规范性文件工作的检查指导。

7. 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完善依法行政配套制度建设。完善行政决策听取群众意见制度。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部署。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和依法行政考评办法。制定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措施。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8.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省的统一部署,抓好市、县(市、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结合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完善综合政务服务体系、行政审批系统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逐步实现行政审批的标准化、集约化、信息化、公开化。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坚持市场导向、法治为基,全面清理涉企行政性事业收费,进一步降低企业营商成本,加强涉企收费监管,打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继续依法向社会组织转移行政职能和购买服务,并切实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两建工作,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和服务中的作用

    9. 切实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行政执法体系改革,适时总结和推广改革经验。继续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结合新一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继续推进行政执法职权核准界定公告工作。加强行政执法证管理,推行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继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健全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工作机制,依法公正处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按时建成信息共享平台,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问题。下半年组织对市直行政机关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规范和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

    三、以深入开展阳光法治·法治惠民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加快推进公正司法

10. 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按照省的部署和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劳教制度、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户籍制度等改革。探索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审判长负责制试点等改革。完善解决执行难的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检察职权配置,加强检察管理,提升法律监督能力,重点抓好职务犯罪审查逮捕上提一级和案件集中管理工作,深入推进检察体制机制改革。

11. 深入推进阳光司法。着力拓宽司法公开渠道,健全阳光警务、阳光审判、阳光检务、阳光狱(所)务工作制度。做好网络设施建设工作,实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网络联通、政法各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推动建立网上受理、网上办案、实时监控、信息公开工作平台。鼓励和支持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监督,探索更加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12. 抓好司法办案。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司法办案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推动政法部门网上办案平台建设,强化信息共享、办案衔接和监督制约。建立和完善案件评查工作制度,开展裁判文书质量、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理工作等专项评查。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查办工作力度,不断强化诉讼监督,提升法律监督水平。认真开展公安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检查验收工作。下半年,组织对我市司法机关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促使司法机关对违反办案纪律、失职、渎职等行为加强监督,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有针对性地解决司法公正中存在的问题。

13. 创新和落实司法惠民措施。继续推进法治惠民实事工程建设,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带头结合实际,每年实施一至两件法治实事,抓出实效。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强化诉讼服务功能,着力推行案件统一管理。推进市和各县(市、区)基本建立司法救助制度。构建全覆盖的法律援助工作体系,加强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化建设,强化法律援助经费和人员保障。深入开展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司法助理员、公证员进社区、进村镇、进企业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便利的司法服务。广泛开展释法答疑活动,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解决纠纷、维护合法权益。要扎实推进政法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舆论引导的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的能力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以法治文化建设为引领,加快推进全民守法

14. 抓好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以清远市新北江小学、佛冈县国珠集团、英德市英红镇等5个全省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为引领,总结经验,继续做好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的培育、评选和推广工作。抓好法治文化建设,打造一批群众喜闻乐见、有较强影响力的法治宣传品牌。

15. 建设一批法治文化设施。结合文化强市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阵地,将法治文化建设融入广场、公园、绿道、长廊建设中去,着力打造一批以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法治文化宣传栏目。各成员单位要带头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平台和微信、飞信和微博等新媒体的作用,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法治宣传和执法监督。

16. 举办学习宣传宪法法律系列活动。积极参与全民守法·平安广东法制大宣传和全省宪法法律知识进家庭学习竞赛活动,增强全民守法意识,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结合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要求,12月份以学习宣传宪法为重点,集中举办我市的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系列活动。

.完善法治清远建设机制

17. 强化依法治市工作责任制。健全党委统揽全局、各方积极推进、狠抓贯彻落实的工作格局。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和推动实施的重任,把依法治市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规划部署,加强财力物力保障。各级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发挥在依法治市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报告和检查制度,实现对依法治市工作的常态化督促检查

 

来源:市依法治市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