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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重点督办的内容和承办单位、督办单位

发布时间:2013-03-13 00:00

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重点督办的

内容和承办单位、督办单位

 

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市人大代表在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5件建议进行重点办理和督办。

(一)关于重视加大源头治超力度的议案(2013004号)

经过多年的努力,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因利益驱动,非法改装车辆、实施超限超载的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甚至暴力抗法、野蛮闯关事件时有发生,治超形势依然较为严峻。为此,建议市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多方协作,实施源头治超,确保治超工作长期有效和持续稳定地开展。该建议由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办理;督办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周细牛副主任牵头,法工委具体负责。

(二)关于要求解决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的建议(2013020号)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清远市区的不断扩展,近年来城乡结合部的农村集体土地大部分已被征收作为城市建设用地。大部分村民已失去耕作的土地,村民强烈要求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并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要求解决。但按现时市政府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相关实施细则还没有出台,这些农民还未能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为了切实解决广大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建议市政府尽快制定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切实解决这个迫在眉睫的民生问题,同时消除影响社会不稳定的潜在因素。该建议由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办理;督办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龙伙灵副主任牵头,环资工委具体负责。

(三)关于建立各级财政对基层医疗机构补助的建议(2013034号)

随着对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医改,基层医疗机构完成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任务,主要依靠财政的补助来运作。为了使补助统筹机制更趋科学合理,建议由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统筹,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各基层医疗单位进行具体统筹补助。该建议由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办理;督办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邓三妹副主任牵头,教科文卫工委具体负责。

(四)关于要求尽快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的建议(2013038号)

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是农村民生实事的当务之急。我市农村饮用水(自来水)安装率低,大部分饮用水仍为浅层地下水或简易集中式供水,总体缺乏一个完善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群众的意见越来越大。为此,建议市政府加强水源管理,加快自来水通入的进度,全面推进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让每个农村居民喝上干净卫生的放心水。该建议由市水务局办理;督办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温镜潮副主任牵头,农村工委具体负责。

(五)关于采取有力措施解决我市渔民生产生活困难的建议(2013053号)

社会的发展变化,使我市渔民近年生存环境趋于恶化,面临较为严重的生产生活困难。建议市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改善我市渔民生存环境,切实解决他们的生产生活困难。该建议由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办理;督办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林文钊副主任牵头,财经工委具体负责。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