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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全市依法治市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发布时间:2011-06-24 00:00

全市依法治市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

今年基本建立法治政府评价指标体系

 

 

本网讯  “紧紧围绕《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力争到‘十二五’期末,把我市初步建成执法严格高效、司法公正权威、法治氛围良好、社会和谐稳定的法治城市。”记者从623日上午召开的全市依法治市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我市今年基本建立法治政府评价指标体系,到2014年全市基本实现法治政府的目标。

会议贯彻落实全省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近年来依法治市工作情况,研究和部署实施《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以及今后一段时期的依法治市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葛长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梁志强,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周细牛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金樯主持会议。

据了解,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贯彻落实《纲要》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强化措施,依法行政工作基础不断夯实;深化改革,政府服务效能不断提高;完善机制,政府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不断增强;规范执法,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拓宽渠道,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不断强化。

葛长伟指出,《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从提高各级党委依法执政能力、完善法规规章、基本建立法治政府、深入推进公正司法、强化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创新、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广东宣传教育等八个方面,对今后五年我省法治建设进行了全面规划,贯彻落实《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就是要紧紧围绕这八大任务,全面推进我市政治、经济、社会法治建设,切实保障实现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权利,让人民群众共享法治发展成果,力争到“十二五”期末,把我市初步建成执法严格高效、司法公正权威、法治氛围良好、社会和谐稳定的法治城市。为此,他强调,要着力提高各级党委依法执政能力;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今年基本完成《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确立的配套制度建设任务,基本建立法治政府评价指标体系,到2014年,全市基本实现法治政府的目标;着力维护司法公正;着力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着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着力抓好法治宣传教育。

为确保依法治市工作深入扎实推进,葛长伟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丰富载体,讲求实效,通过继续开展“阳光法治·法治惠民”主题实践活动,各级各部门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切身利益问题出发,采取有效措施,今年内办好13件法治实事,真正体现法治惠民的要求,深入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努力形成一至两个具有清远特色的法治文化产品和项目,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就如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梁志强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力争做到“五个突破”,即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政府要有新突破;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建设依法决策政府要有新突破;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设法治政府要有新突破;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建设为民政府要有新突破;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建设透明政府要有新突破。

(成谕福)

来源:市人大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