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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交办代表建议

发布时间:2010-03-15 00:00

市人大交办代表建议

承办单位须5月底前答复代表

 

   本网讯  201031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联合召开市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邓光荣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秋光将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59件建议一并交到副市长王得坤手上,市直有关承办单位分管领导和主办人员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对代表建议的办理,承办单位要在大会闭会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答复,如有特殊情况应当书面报告交办单位,并向领衔代表说明情况,但最迟不得超过六个月。因此,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要求在今年5月底前答复代表。

  邓光荣要求,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做好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做到统一认识,抓好落实。今年要重点做好关于重点工程项目、农村饮用水安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城乡清洁工程、扶贫开发工作、环保以及交通等方面建议的督办。

(清远日报记者:黄妍)

来源:市人大办公室